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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好市多敗了一盒葡萄,回家要當好男人下廚洗水果時,注意到上頭的標示

PLEASE RINSE WELL

Treated with sulphites for fungicide use

(請清洗乾淨,本葡萄經過抗真菌用的亞硫酸鹽類處理)

於是試著去了解一下這個食品添加劑的用途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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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1 

亞硫酸鹽(Sulphites)類化合物,可以來自於天然(如葡萄酒發酵過程中產生)與人工合成,常作為食品添加劑。可以保持食物顏色(抗氧化)、防止微生物生長(防霉抗菌)、漂白食物殿粉(馬鈴薯)、作為包裝食物用的玻璃紙等用途。

 

對人體的影響1, 2 

Safe for most, dangerous for some.

對於多數人是安全無虞,但少數對於亞硫酸鹽類敏感的民眾,特別是有氣喘的病人,需要小心留意!(約有1%會對於亞硫酸鹽敏感的人以及5%氣喘患者食用這類食物要特別小心3)

食用過量的亞硫酸鹽類容易引發氣喘、過敏反應。所以知道自己會對這類物質過敏的話就少吃為妙吧!如果你鐵齒要吃,過敏藥就帶著吧!至少併發氣喘時,可以用噴劑讓自己喘過口氣。

 

啊啊~~會不會死掉啊?

食物過敏是很常見滴,有些人會對於海鮮、花生、雞蛋、牛奶等過敏,怎樣發現自己會不會對這些亞硫酸鹽(食物)過敏呢?請小心拿自己當實驗品(個人體質不同,只能跟神農嘗百草一樣,小心嘗試地去了解自己的身體),如果有吃完東西有下面症頭,那你可能對該類食物無緣了1

1)臉紅、蕁麻疹、起疹子、發癢等;跟黃M巧克力一樣看A書變紅M不一樣喔!

2)眼、臉、唇、喉嚨與舌頭腫脹;就是變得跟豬頭一樣啦!

3)呼吸與吞嚥困難;

4)焦慮、暈眩、虛弱;就像考試前沒準備快噴了的感覺。

5)抽筋、腹瀉、嘔吐

6)血壓掉很大、心悸、失去知覺

 

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之洗葡萄要剪搓沖,不要令狐沖4

1)    大錯特錯,不要拔,汙辱我的美,要是你想吃我就快點把我剪下來。

2)    用太白粉去搓

3)    加水沖乾淨 (加鹽水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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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是錯誤示範,用拔的,然後只有用鹽水洗兩次

 


台灣管制情形

食用:二氧化硫殘留量每公斤應少於0.5公克5

飲品與酒類:二氧化硫殘留量 (每公升有0.001公克:ppm) 6, 7

    30 ppm     啤酒類及以穀類為原料之酒麥芽飲料(不含酒精) 管制標準

     40 ppm 發酵過程自然產生的量(約略)

<250 ppm     無須標示

250-400ppm    應標示本品二氧化硫含量在400ppm以下

400 ppm     水果酒管制標準

 

後記

      食品添加劑可說是人類發展的必須之惡,想要吃到便宜好吃的食物還是又貴又容易腐敗爛掉的食物呢?死老百姓想要吃的安全,就要靠政府把關、業者自律(好市多有特別標示Sulphite,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注意到進口葡萄有這個標示)、以及民眾自己多注意有沒有過敏以及食用前洗乾淨。

 

延伸閱讀

1 加拿大健康局

*英文簡介

Allergists recommend that if you do not have your auto-injector device with you, that you do not eat. If an ingredient list says a product "may contain" or "does contain" sulphite or sulphite derivatives, do not eat it. If you do not recognize an ingredient or there is no ingredient list available, avoid the product.

2 活在綠色公司

*中文簡介

3 The Environmental Illness Resource

4 洗葡萄

*太白粉 (華泰王子飯店李能時推薦)

 牙膏 (星辰美食網)有圖有真相 (新華網)

5衛生署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1.本品可使用於麥芽飲料(不含酒精);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3 g/kg以下。
  2.
本品可使用於果醬、果凍、果皮凍及水果派餡;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1 g/kg以下。
  3.
本品可使用於表面裝飾用途 (薄煎餅之糖漿、奶昔及冰淇淋等產品之調味糖漿);用量以SO殘留量計為0.04 g/kg以下。
  4.
本品可使用於含葡萄糖糖漿之糕餅;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5 g/kg以下。

6 菸酒管理法新增

   *二氧化硫殘留量超過每公升中0.25公克未逾0.4公克之酒品,應標示本品二氧化硫含量在400ppm以下。(如二氧化硫殘留量未超過每公升0.25公克者,則無須標示

7 酒類衛生標準

*第四條

酒類中下列添加物,應符合如下規定:

三、其他添加物:

(一)以水果為原料之酒類,每公升中二氧化硫殘留量四公克以下。
(二)啤酒類及以穀類為原料之酒類,每公升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三公克以下。
(三)其他食用酒類不得添加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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